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但仍有个别驾驶员甘冒奇险喝酒开车。日前,洮南市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年仅24岁的肇事者郭某因醉酒驾车致人死亡,后迫于压力投案自首,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事发当晚21时许,郭某酒后驾驶一辆长春牌照的白色奔驰轿车行驶至洮南育英路刑警队门前时,因车速过快,加之酒精麻痹导致反应不及时,将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刘某撞飞了80多米远,致刘某当场死亡,肇事后驾驶人郭某驾车逃逸。
接到报案后,洮南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将事故现场遗留的肇事车辆奔驰标志、车身白色漆片等散落物保存。并及时调取了该型号车辆的信息,对此案进行侦破。
当晚22时,肇事者郭某良心受到极大谴责,迫于警方压力,到洮南交管大队自首。经测试,郭某为醉酒驾驶,郭某向民警交代了自己因醉酒驾车将刘某撞死的犯罪事实,郭某对自己醉酒驾车的违法行为十分悔恨,并表示要尽全力给予死者家属补偿。